3.1 掌握影響預後因素,克服疾病,預防復發 2008-09-04

精神分裂病的預後,根據國際間的比較研究,在長期治療及追蹤後,大約有三分之一相當不錯,與未發病前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較差,但仍可維持社會功能;另三分之一則預後不好,多少持續有中等度以上的症狀及功能障礙,可能須要重複住院治療或需長期依賴養護的環境與設備。和其他身體的慢性病預後比較,若接受規則的治療,精神分裂病的預後並不太差,也不必因過分害怕而造成偏見。
通常恢復的狀況也將視其發病年齡的早晚、病前功能與性格、社會適應的良好與否、有無明顯誘因、病程的緩急、是否有良好的家庭及社區支持系統而有個別差異,及病患本身是否有良好的藥物服從性,有無飲酒習慣或使用毒品而影響治療效果。
台灣精神醫學界的先驅、世界心理衛生聯盟終身名譽總裁林宗義教授曾提出下列表格之精神分裂病的痊癒係數

由以上的公式可知精神分裂症的痊癒除了要趁早治療,並需要醫師、護理人員、心理、社工、職能師的幫忙,以及家屬的照顧和社會的接納之外,病患自己的本身的因素也是很重要的。林宗義教授說:「精神分裂症是可以治療的疾病」「越努力的話,痊癒的機會越高」
「PI(病患介入)」,包括病患對自己疾病的了解程度、病識感有無、甚至有無克服自己疾病的動機。這也是為甚麼大家在出院前我們希望大家來參加此一精神分裂症藥物衛教團體,來認識自己的疾病及藥物。精神科病患出院後持續服藥之順從性不高(Smith 1981),研究發現病人遵行醫囑率只有20%至50%,顯著偏低(Christen 1978;Butler et al. 1966)[5,6],甚至有59%的精神分裂症病患會自行改藥(Hornung et al.1993a)。大部分(百分之八十)患者在停藥後一年內復發,停藥兩年;復發率為90%以上。如果發病超過一次或第一次發病後沒有完全恢復的人則考慮持續性治療。 研究發現預防治療比「必要」時才吃藥來得有效。對於精神分裂症患者而言,急性發作的次數愈多,對個人功能影響越大,預後也就越不好。